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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在浙江省调研时强调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推进制度创新

编辑: 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0:00 浏览: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8日至10日到浙江省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他强调,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王岐山指出,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有历史的回放和思考。从1840年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中国大门那一刻起,不屈的中华民族、无数前赴后继的志士仁人,就开始了实现民族复兴艰苦卓绝的探索。94年前,在嘉兴南湖的红船上,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从此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1949年毛泽东同志庄严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矗立在天安门广场上的纪念碑镌刻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碑文,纪念碑基座浮雕展现的中国人民浴血奋斗历史写照,聚焦和记录了我们民族从“倒下去”,到重新“站起来”的漫长历史过程、所付出的高昂代价。新中国的成立,是艰辛的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起点。今天,我们党继往开来地引领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要把现在的工作同先烈奋斗的历史联系起来,准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的前提,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保障。

王岐山强调,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法律。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全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王岐山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执政党而言,这个笼子首先是纪律和规矩。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体现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应把条例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去除,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二是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具体化,使党纪特色更加鲜明。制度创新只有进行时,这次修订条例重在唤醒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王岐山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密切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从点滴做起、积小成为大成,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载着我们党这艘航船胜利前行的“水”,就是广大人民群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对人民的承诺能否兑现,检验着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必须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全面从严治党要敢于担当,具有“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有“啄木鸟”精神,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坚决惩治极少数党内的腐败分子,惩最终还是为了治。在严格执纪中,我们还是要坚持党的一贯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调研期间,王岐山专程来到南湖革命纪念馆,瞻仰南湖红船。在嘉兴市考察了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宁市盐官镇桃园村党委班子成员、老党员和群众亲切交流。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如何更好推动基层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难点。当前,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中存在的认识浅、困惑多,掣肘多、不平衡等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其落实监督责任。

制定“三张清单”:推动明责有界定责有度

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敲定关键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要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好,落实监督责任也必然打折扣,甚至开倒车、帮倒忙。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锁定“关键少数”,确保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既摇旗呐喊、又带头冲锋。

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划定责任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按照“三转”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各项业务工作,优化业务流程,制定任务清单和运行图表,对业务工作实行编码管理和流程管控。在此基础上,上级纪委还应采取分片包干、对口指导的方式,分层分类指导下级纪委、派驻机构逐级、逐条、逐项厘清纪委(纪检组)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制定任务清单,实行签字背书,推进工作实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制定负面工作清单,设定“禁飞区”。对于党委(党组)的交办任务和议定事项,作为通常兼任所在党委(党组)委员(成员)的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一方面应通过约谈宣讲、制定清单、述责述廉等多种途径迅速解决基层党委(党组)的认识问题和工作职责;另一方面,应分层分类制定履行监督责任负面清单,通过明确“不可为”的具体事项,为基层纪委排除干扰、聚焦主业提供刚性的制度保障。

建立“三本台账”:推动履职有方尽责有为

建立问题会诊台账,提升针对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体会诊”,针对该地区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社会评价结果、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集中查找分析原因,建立问题会诊台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限时整改、上报销账。

建立工作周报台账,提升实效性。除采取定期约谈、重要事项报告、年度考核、述责述廉等常规手段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还应依托纪检监察OA集成办公平台,建立工作台账,推行周报制度。工作周报台账的上报条目比照工作任务清单,对每项具体任务的总体安排、目标成果、推进措施、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计划打算等,由填报单位逐项填写并报上级纪委,上级对周报真实性进行交叉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建立纪律审查台账,提升权威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从纪律审查的全流程进行全面考量和系统设计,从具体事项和操作细节进行量化规范和制度约束,针对线索登记、移送、排查、交办、审查、督办等环节,建立由信访周报台账、线索排查月报台账、线索归口管理台账、线索处置汇总台账、办案过程报告台账等一系列纪律审查台账,着力破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办案不力”等问题。

健全“三大体系”:推动行职有位量责有据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明确用人导向。改革提名考察方式、严把出入关口,通过主导组织保障的关键环节,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的鲜明导向。制定新进人员备案审查制度,统筹推进纪检监察干部跨系统、跨地区、跨层级交流,不断优化干部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建立派驻机构办案专项工作经费,分级建立办案人员库,实行资源共享、统筹使用、动态调整。

健全能力提升体系,推进职业化。针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不同的岗位特点和职责要求,分别制定专项能力素质提升方案,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调训、交流研讨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战略思维能力、把握大局能力;强化实践锻炼,通过技能竞赛、办案交流、轮岗接访、跟班作业、挂职锻炼等方式,锤炼过硬队伍。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可量化。坚持分层与分类系统结合、考评结果与奖惩激励全面挂钩,完善考核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健全评价体系,强化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考核主导机制,强化分类别的考核量化机制,强化有侧重的考核推动机制。

强化“三项监督”:推动督职有效追责有力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开无死角。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模范执行公开公示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各级纪检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权力事项、工作流程等进行公开公示,拓展“纪委开放日”形式和内容,健全群众参与决策的制度规范,把公开听证、专家论证、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社会评价、公开通报等融入执纪监督全过程。

推动一案双查落地,强化零容忍。制定落实“一案双查”的实施办法,对其适用情形、适用范围、岗位级别、责任类别、实施程序和责任追究进行清晰界定和实施程序的具体化,适时对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防灯下黑。建立督察台账和干部作风建设档案,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督察,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内部审查、定期约谈、作风巡察、岗位轮换等内控机制,用铁的纪律锻造铁军。(四川省德阳市纪委书记 冯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