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通报 > 正文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0:00 浏览:

各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教育部决定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2号)转发,请各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报送纪委办公室。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报的作品进行评选,并对获奖作者或单位给予奖励。评选出的优秀稿件将统一报送至省高教工委,参加省高教工委和教育部组织的评审。

联系人:王爱华

联系电话:62779046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
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规矩•倡廉洁•扬正气——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

承办单位:东北大学、兰州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和中国大学生在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

三、活动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活动步骤

(一)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作品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

1. 学校推荐。各高校参照活动规则自行组织。作者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上传作品报名并生成作品编号,填写报名表(附件1)后交所在高校。各高校(含教育部直属高校)于6月30日前向所在省(区、市)教育部门报送复评作品及报名表。各高校每个大类限报2项。

2. 省(区、市)遴选。各地于8月31日前,按照作品报送要求(附件2)分省分类集中报送至相关承办单位,报送时需标注“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字样,并同时报送报名表。各地每个大类限报作品10项。

3. 网络投票。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中国大学生在线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果作为推选参考。

4.专家会评推选。由4个大类承办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推选。

(二)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

9月至10月,参与者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专题页面网上报名并参与知识问答活动。

(三)优秀廉政文化作品展

8月至10月,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专题页面,定期分主题推荐展示各高校和地方推选的优秀作品。11月,集中展示专家会评推选出的作品。

五、活动平台

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

六、活动成果

(一)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各类作品征集推选成果分为精品作品、优秀作品、入围作品三大类,按一定比例确定名额。结合各地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推选出若干先进集体。

(二)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

综合考虑答题正确率和完成时间,取前100名为廉洁知识问答先进个人。

七、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思政司:曹亮,010—66096684;许敏敏,010—66097682。

中国大学生在线:李蓓蕾,010—58556801。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活动展开,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推动活动形成声势。

(三)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各地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附件:1. 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 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