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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查处8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涉公款吃喝等问题

编辑: 时间:2015年04月21日 00:00 浏览:

来源:西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宋洁 实习生高源) 昨日中央纪检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每周通报显示,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1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陕西省共通报8起案件,涉及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公款吃喝、购置超标公车等。陕西省通报的8起具体为:

1.西安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韩西满,违规操办丧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纪检组长康永利因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局长黄树荣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组织对其诫勉谈话。

2.宝鸡市凤翔县陈村镇东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忙勤,大操大办儿子婚礼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咸阳市长武县亭口镇冉店社区谢家河村党支部书记赵祥瑞,大操大办女儿婚礼并收受礼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渭南市韩城市盐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冯伟龙,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村党支部书记马振华、村委会主任刘三宝,安排超标准公务接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榆林市清涧县折家坪镇袁家沟村党支部书记袁富祥,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郭家村党支部书记郭邦明,大操大办儿子婚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商洛市丹北库区管理总站副站长张化民,购置超标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