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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编辑:闫小兵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0:22 浏览:

各院(部)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学校年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现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述责述廉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的有关规定(试行)》的9项内容。

2. 各院(部)级党组织对校纪委进行述责述廉(主要内容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情况;有无收到师生信访举报、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主动约谈、提醒及整改情况)。

二、考核方式和述责述廉形式

1.考核方式实行三个结合:一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的内容相结合;二是与各院(部)级党组织书记向校党委进行党建述职评议情况相结合;三是与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所监督了解的情况相结合。

2.述责述廉的形式:各院(部)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责述廉与各院(部)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大会一并进行,内容纳入抓党建述职报告中。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级党组织、各单位要重视考核工作,认真对照考核内容,逐项做好自查工作。在自查中,要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实事求是地找出存在的问题与差距,对没有进行或没有做到的要说明原因。各院(部)级党组织要认真对待述责述廉工作,实事求是报告有关情况。

(二)各单位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形成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次数、内容,以院(部)级党委会记录为准)。

2.以开展党史教育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4.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及对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情况(要写出具体次数)。

5.领导班子及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有纪律处分、约谈、函询等情况的要写出)。

6.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7.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情况(要写出具体次数)。

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和特色及其他方面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请以书面形式于12月24日前报校纪委综合室(行政楼105室)。

(三)其他处级干部要以书面形式在年终的述职报告中对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报告。

四、结果运用

校属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作为学校党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将提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对处级单位的年度考核。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