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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编辑:闫小兵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9:04 浏览:

各院(部)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出如下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切实加强廉洁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二、严明廉政纪律,遵守廉洁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包括电子“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活动;

3.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宴请等活动;

5.严禁个人购买烟、酒、礼品等物品时以“西安工程大学”名称开具发票;

6.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7.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其他名义变相游玩、公款消费;

8.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活动。

三、各院(部)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及时传达学习、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和教师早发信号、勤打招呼,明确要求、警示在前,担当起警示爱护监督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四、学校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依规依纪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29-62779212

举报邮箱:jiwei@xpu.edu.cn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