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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制度执行监督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闫小兵 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3:37 浏览:

校领导、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工作要求,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推动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坚定稳妥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结合学校实际,契合党委要求,经省纪委监委批准,校纪委委员会审定,现将“制度执行监督年”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抓好落实。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 省监委驻西安工程大学

                               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西安工程大学“制度执行监督年”实施方案

为推动学校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增强纪律约束性和制度执行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关键岗位”,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的问责机制,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密,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推动制度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二、制度范围

(一)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重点制度

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回信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陕西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规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民主集中制、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二)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汇编》(2020版)为基础,聚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选人用人、师德师风、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人员招聘、招生录取、年终绩效分配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监督重点

(一)重点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尊崇制度、敬畏制度、带头执行制度的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坚定制度自信、尊崇根本制度,是否带头执行党内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发挥表率作用、忠实履行责任。

(二)重点监督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领导履行落实法规“一岗双责”制度“第一责任人”的情况,重点检查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是否自觉按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是否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了决策机制和决策议事规则,是否严格执行了已建立的规章制度,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是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研究决策的全程专项记录是否完整翔实。

(三)重点监督落实巡视整改制度建设“废改立释”、推进建章立制工作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是否重要制度制定完善坚持先调研论证、先征求意见、先风险评估,是否保障干部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工作目标

(一)推动领导干部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

通过开展“制度执行监督年”,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和维护制度权威的自觉性,提高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推动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

通过制度执行监督机制,进一步织密制度的笼子,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推动健全完善学校治理制度体系,切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导向,发挥制度长效作用,持续构建科学、规范、系统的制度体系。

(三)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效提升

通过抓制度落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及时审视工作中的漏洞、冲突和失范,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工作要求

“制度执行监督年”实施不分阶段,做到衔接有序。

(一)学习制度,提高认识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制度执行监督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增强抓制度执行落实的政治自觉,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校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对标对表制度范围,开展学习,认真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作用和内容,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意识,形成按制度行事的理念,增强执行制度的动力。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校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压紧压实执行制度的政治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带动全校自觉形成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注重实效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校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将制度执行落实作为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结合分管工作和本单位(部门)实际工作情况,明确制度执行的范围、程序、方式等,认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完善,是否存在不按制度行事、随意更改制度的问题,是否存在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要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真正解决制度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力忌搞形式、走过场。校级领导干部要在年终民主生活会上对个人执行落实制度自查自纠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处级领导干部要在年终的述职述廉报告中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报告。

(三)问题整改,总结提高

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寻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差距,举一反三,及时纠正。通过整改使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更有权威。要结合分管工作和本单位(部门)实际,持续把自查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强化制度执行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各单位(部门)要注重总结制度执行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制度执行落实的机制,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要不断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落实。

(四)监督检查,问责追究

校纪委将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对象,重点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通过平时观察、调研、座谈、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不定期对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执行落实制度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述责述廉等方式,督促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校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坐实监督全覆盖,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最大限度地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坚持制度执行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持纪法双施双守,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对制度执行不严不实、执行制度过程中失职失责的问题,对在执行制度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暗箱操作的问题,对制度空转背后存在的责任虚化、消极作为、以权谋私、损害师生利益等问题,对制度执行推而不动、查而不改、边查边犯的问题,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

(五)结果运用,强化成效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坚持监督检查与提质增效有效统一,切实强化结果运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恶意规避、随意变通等典型性问题和共性问题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及时有效整改,堵塞漏洞。实施制度执行奖惩机制,对工作实践中形成好的经验做法的干部和单位(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行制度做减法、打折扣、讲条件的人和事予以通报批评,鞭策落后。同时,将校级和处级领导干部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政治生态研判报告重要内容,增强干部对制度和制度执行监督的敬畏,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以制度执行新成效回应广大师生新期盼。

为进一步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有效推进“制度执行监督年”工作深入开展,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具体如下:

举报电话:029-62779212

举报邮箱:jiwei@xpu.edu.cn

举报信箱:西安工程大学纪委(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 邮编:710600)

欢迎全体教职员工、学生通过举报电话和邮箱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对举报人信息,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举报的情况和线索,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严格按照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