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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1年09月10日 00:00 浏览:

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并保护好干部,根据2011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现就本学期组织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廉政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部门 这次专题廉政教育活动首先在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三个部门进行。
二、学习内容 (一)必学内容
1.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陕教工纪〔2011〕5号);
2.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工程大党字〔2009〕16号);
3. 《西安工程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大校字〔2007〕13号);
(二)选学内容
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分别选学以下内容:
1. 《陕西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2. 《陕西省高等院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陕教监〔2004〕11号);
3. 《西安工程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工程大后勤字〔2008〕7号);
4. 《西安工程大学修缮、改建工程管理办法》(工程大后勤字〔2008〕6号);
5. 《西安工程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6. 《关于〈西安工程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工程大资产字〔2010〕2号);
7. 《西安工程大学药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工程大资产字〔2010〕3号)
8. 各部门认为有必要学习的其他文件材料或专题廉政教育录像片。
三、教育方式 这次专题廉政教育活动分别由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组织本部门负责工程建设、修缮管理、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工作人员开展学习讨论。
四、时间安排 1. 纪委办(监察处)9月上旬下发学习通知;
2. 各部门从9月中旬至11月中旬组织学习讨论,次数不少于三次;
3. 各部门专题廉政教育活动总结11月20日报纪委办(监察处)。11月下旬组织召开三个部门学习汇报交流会。
五、活动要求 1. 各部门领导要重视这次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切实抓好落实。
2. 各部门首先要组织职工学好必学文件,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使职工从思想上受到一次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爱护保护好干部。
3.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讨论。通过学习,了解掌握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校相关规定及制度,自查这些制定与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分析寻找差距,并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学习教育效果。
4.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职工观看相关廉政教育录像片,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