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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2年04月01日 00:00 浏览:

各有关部门:
2009年,学校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并就2009-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把61项主要工作责任明确到有关部门。今年是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收官之年。为了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就开展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4月上旬开始,5月下旬结束。
二、责任划分
这次检查工作,由主办部门牵头,协办部门配合。主办部门是两个以上的,由排在第一位的部门负责牵头。17个主办部门的任务分别是:
(一)党政办公室:第1、2、4、6、7、8、11、12、13、14、15、45、46项,共13项;
(二)纪委办公室:第3、9、10、49、50、51、57、58、59、60、61项,共9项;
(三)党委组织部:第16、17、18、19项,共4项;
(四)党委宣传部:第48项,共1项;
(五)财务处:第20、22、23、24项,共4项;
(六)审计处:第21、29、32、36项,共4项;
(七)发展计划处:第25、43项,共2项;
(八)基建处:第26、27、28项基建部分,共3项;
(九)后勤管理处:第26、27、28项项修缮部分,共3项;
(十)国有资产管理处:第30、31、33、39项,共4项;
(十一)科技处:第34、35项,共2项;
(十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第38项,共1项;
(十三)招生就业处:第40、41、42项本专科招生,共3项;
(十四)研究生部:第40、42项研究生招生,共2项;
(十五)学生工作处:第44、55、56项,共3项;
(十六)人事处:第52、53项,共2项;
(十七)校工会:第47、54项,共2项。
三、工作要求
(一)上述部门,要对已明确的任务逐项进行检查,哪些完成了,哪些还没有完成。对没有完成的,要结合这次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措施,明确完成时间。
(二)上述部门,要将未完成项目的落实措施与完成时限于5月底之前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09-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4月1日

附件

西安工程大学2009-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
工作任务
主 要 工 作
主办部门
协办部门
责任人
落实时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1、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校各项中心任务
党政办
党委书记
坚持完善
2、党委每年要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工作重点
党政办
纪委办
党委书记
坚持完善
3、党委每年召开一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纪委办
纪委书记
坚持完善
4、把反腐倡廉要求同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党政办
纪委办
校长
坚持完善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各部门
分管
校领导
2012年
6、指导和督促校内行政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并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党政办
组织部
纪委办、监察处
党委书记
坚持完善
7、校级分管领导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党政办
党委书记
校长
坚持完善
8、对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
党政办
组织部
纪委办
党委书记
坚持完善
9、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纪委办
各部门、各单位
纪委书记
坚持完善
10、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
纪委办
各部门、各单位
纪委书记
坚持完善
11、建立健全督查、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和奖惩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党政办
组织部
党委书记
坚持完善
工作任务
主 要 工 作
主办部门
协办部门
责任人
落实时间
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监督
1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要求,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政办
党委书记
校长
坚持完善
13、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应经党委会集体决定的制度
党政办
党委书记
校长
2009年
14、建立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机制,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应事先经过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基建工程、实验仪器采购、财务等)
党政办
党委书记
校长
2010年
15、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决策前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党政办
工会
党委书记
校长
坚持完善
16、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
组织部
党委书记
坚持完善
17、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学校任用中层干部应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组织部
党委书记
坚持完善
18、完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组织部
审计处
党委书记
坚持完善
19、学校人财物等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要定期轮岗交流
组织部
党委书记
坚持完善
20、健全学校经济责任制。完善学校财务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推行总会计师制度
财务处
人事处
校长
2011年
21、加强对学校及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
审计处
组织部、纪委办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工作任务
主 要 工 作
主办部门
协办部门
责任人
落实时间
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监督
22、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实施财务公开,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策情况
财务处
工会
校长
坚持完善
23、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财务处
监察处
审计处
校长
坚持完善
24、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坚决禁止“小金库”,一经核实单位或部门设立“小金库”,严肃处理直接负责人,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财务处
监察处
审计处
校长
坚持完善
25、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勤俭办教育的精神,控制建设成本
发展
计划处
党政办、后勤处、财务处
校长
坚持完善
26、坚持基建(修缮)项目集体决策制度和按规定报批制度,新上项目或项目内部的变更必须经集体决策
基建处
后勤处
财务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27、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任何人不得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
基建处
后勤处
监察处
审计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28、实施基建(修缮)工程的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实行项目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制度
基建处
后勤处
财务处
分管
校领导
2009年
29、推行基建(修缮)项目全过程审计
审计处
校长
2012年
3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学校内部各项采购监管制度。
资产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31、对仪器设备、教学器材、药品、医疗器械、教材图书等大宗物资的采购,做到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加强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严格程序,加强监督,防止暗箱违规操作
资产处
教务处
图书馆
校医院
监察处、审计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32、开展物资采购审计,促进完善采购管理机制
审计处
财务处、监察处
校长
2009年
工作任务
主 要 工 作
主办部门
协办部门
责任人
落实时间
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监督
33、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使用、报废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资产处
财务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34、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科技处
财务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35、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管理费、业务费等支出的管理,明确开支范围和比例,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科技处
财务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36、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审计,实施对重大科研课题或大额度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杜绝科研经费使用中假公济私等行为
审计处
科技处、财务处
校长
2010年
37、学校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投资办企业。学校所属院系及各部处等非法人单位严禁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
党政办
校长
坚持完善
38、建立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资产
管理公司
财务处、审计处
分管
校领导
2009年
39、严格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依法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学校国有资产流失
资产处
财务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40、完善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六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
招就处
研究生部
监察处
教务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41、改革和完善艺术类招生制度,严格规范艺术类招生行为,不断提高艺术类招生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招就处
研究生部
监察处
教务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42、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试题泄密和录取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招就处
研究生部
监察处
教务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工作任务
主 要 工 作
主办部门
协办部门
责任人
落实时间
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监督
43、坚持学术诚信,端正学术风气,建立和完善规范学术权力的各项制度。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坚决整治各种学术不正之风,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学科办
科技处
教务处
研究生部
校长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44、加强学生奖、助、补、贷、勤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学生处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45、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政办
组织部
党委书记
坚持完善
46、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校、院系两级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制定校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扩大并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创新公开形式
党政办
工会
纪委办
校长
坚持完善
47、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工会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48、学校党委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宣传部
纪委办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49、坚持每年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开展反腐倡廉主题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
纪委办
各部门、各单位
纪委书记
坚持完善
50、加强对学校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反腐倡廉教育
纪委办
各部门、各单位
纪委书记
坚持完善
51、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开展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等内容的教育,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预防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纪委办
各部门、各单位
纪委书记
坚持完善
工作任务
主 要 工 作
主办部门
协办部门
责任人
落实时间
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52、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贯穿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师德规范体系,提高教师的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人事处
各部门、各单位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53、加强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人事处
科技处、教务处、各学院
校长
坚持完善
54、大力开展表彰和树立优秀教师先进典型等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淡泊名利、廉洁从教、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优良学风教风
工会
宣传部、各学院
分管
校领导
坚持完善
55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
学生处
团委
思政部
纪委办、各学院
分管
校领导
2009年
56、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等形式和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合格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教育
学生办
团委
纪委办
分管校
领导
坚持完善
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7、积极探索学校科学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
纪委办
纪委书记
坚持完善
58、完善学校与检察院等执法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预防学校职务犯罪和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纪委办
纪委书记
坚持完善
59、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保障被调查人的申辩权、申诉权等合法权利
纪委办
纪委书记
坚持完善
60、要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使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纪委办
纪委书记
坚持完善
61、坚持和完善“一案两报告”(即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制度。深入剖析案件,注重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案件通报制度,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纪委办
纪委书记
坚持完善
注:主办部门,根据机构变化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