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3年11月06日 00:00 浏览: 次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动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例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四风”。从今年开始,严禁各单位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学校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请各单位提高认识,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成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1月6日
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下去。多年来,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印制越来越奢华、浪费越来越严重。这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了奢靡之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对纠正此风,从党内到社会均有反思、倡议和呼声。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现就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