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4年11月12日 00:00 浏览: 次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党委)、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校园文化氛围,校纪委决定于11月15日-12月15日在全校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和方法
1.教育对象为全校师生,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2.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和自行安排教育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学校纪委的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校园文化氛围,校纪委决定于11月15日-12月15日在全校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和方法
1.教育对象为全校师生,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2.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和自行安排教育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学校纪委的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学习内容
1.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
1.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
2.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3.《反“四风”转作风——“四风”问题案例解析》和《一腐必败——告诉你腐败与反腐败的86个真相》
三、宣传教育活动安排
1.各党总支要在组织党员干部自学的同时,集中时间安排各支部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
2.各党总支组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小官大贪》。
3.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展,并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
2.各党总支组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小官大贪》。
3.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展,并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
4.在金花、临潼两个校区举办廉洁文化图片展。
5.召开我校廉政文化研讨会,将会议论文汇编成册,评选优秀论文并进行表彰。
6.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制定好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四、有关要求
1.校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落实相关精神。
2.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精心安排,务求实效。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