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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0:00 浏览:

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校园文化氛围,校纪委决定于10月中旬—11月中旬在全校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和方法

1.教育对象为全校师生,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2.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和自行安排教育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学校纪委的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教育活动安排

1.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可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并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

2.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3.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廉洁教育讲座。

4.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展和廉洁文化图片展。

5.举办党风廉政书籍展。

6.学校组织廉政专题讲座或参观。

三、有关要求

1.校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要与所联系的基层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指导检查其活动的开展。

2.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精心安排,务求实效。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