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6年09月18日 00:00 浏览: 次
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校园文化氛围,校纪委决定于9月下旬—10月中旬在全校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和方法
1.教育对象为全校师生,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2.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和自行安排教育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学校纪委的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教育活动安排
1.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结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委办随后下发)的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廉政专题学习,可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并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
2.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3.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洁教育专题讲座。
4.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
5.举办廉政文化图片展。
6.举办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
7.开展廉政专题教育。
三、有关要求
1.校纪委委员要与所联系的基层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指导检查其活动的开展。
2.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廉政宣传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宣传,精心安排,务求实效。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