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工作会
编辑: 时间:2013年11月22日 23:22 浏览: 次
11月21日上午,我校在临潼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工作会,会议由校纪委书记、督查组组长朱君强主持,督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江南出席会议并讲话。
首先,党委组织部部长刘丽传达了赵正永同志在省委党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代表监督小组成员座谈会上的讲话和陕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大家一起进行了学习。
校纪委副书记郑卫东就我校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工作方案的制定过程,督查组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作了详细说明。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许今燕对目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要求作了补充说明。
朱君强要求督查组各组第一负责人要与分管校领导和联系教学单位的校领导做好沟通,要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络,协调好时间和节奏,使督查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督查组成员要认真领会上级和学校有关精神和要求,工作中把握好领导干部是重点,聚焦“四风”是关键,推动工作是落脚点的督查原则,做好工作,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最后,刘江南对督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督查组要工作定位准确,督导结合,以导为主。督查组首先要加强自身学习,掌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涵主旨,吃透精神实质,要根据督查对象的不同,如对机关部门和教学单位,要因地制宜的进行分类督查,把握好度,确保形式和内容的统一,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日常工作的双促进。二是督查组要把握主要任务和方式方法,明确重点,注重效果。督查组要切实帮助督查对象查找和梳理出在领导班子、干部中存在的核心问题、根本性问题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拿出整改思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行立改,促进工作更好发展。三是督查组要善于发现督查对象的特色亮点,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在督查规定动作外,要注意督查单位是否结合了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是否有特色,是否动真格,是否有实效,并且把这些好的做法经验宣介出去,同时,宣传部门也要主动报道基层有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让群众切实看到变化,看到效果,切实感到活动搞与不搞不一样,意见提与不提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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