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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编辑:闫小兵 时间:2017年10月25日 14:49 浏览:

各院(部)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校园文化氛围,校纪委决定于11月在全校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和方法

1.教育对象为全校师生,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2.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和自行安排教育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学校纪委的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教育活动安排

1.各院(部)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廉政专题学习,可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并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

2.各院(部)级党组织组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3.各院(部)级党组织书记集中开展廉洁教育专题讲座,并将报告题目、讲座时间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4.组织警示教育活动。

5.举办廉政文化图片展。

6.举办廉政专题教育讲座。

三、有关要求

1.校纪委委员要与所联系的基层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指导检查其活动的开展。

2.各院(部)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廉政宣传教育与校党委开展的“建合格党支部、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宣传,精心安排,务求实效。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