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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要求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0:00 浏览:

各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共陕西省高教纪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为坚决持续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现将我校节日期间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1.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公务车辆节日期间管理规定》执行;

2.严禁使用公款安排吃喝、旅游、送礼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3.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4.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

5.落实个人书面申报制度,严禁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6.严禁接受学生或家长宴请,收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各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党纪条规和廉政新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倡导务实廉洁过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校纪委办、监察处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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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