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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为反腐败国际合作提供智力支撑

编辑: 时间:2016年09月25日 00:00 浏览:

9月23日,北京师范大学,二十国集团(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这里举行。

作为G20杭州峰会达成的一项重要反腐败成果,研究中心备受瞩目。专家表示,在中国设立研究中心,体现了中国在国际反腐败领域的地位和影响,体现了G20成员国在国际反腐败领域的态度和共识,将会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深化国际务实合作

“该研究中心的主要研究领域之一,便是G20国家中主要外逃目的国的追逃追赃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将其与国内法律法规相比较,寻找合作突破口。”前不久,今年G20反腐败工作组共同主席、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蔡为在接受采访时说

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是国际追逃追赃问题专家,也是研究中心的重要筹备者之一。在他看来,研究中心致力于研究上述领域,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他告诉记者,时至今日,面对腐败行为的疯狂肆虐,各国在共同打击腐败方面早已达成共识,但反腐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特别是法律制度的差异,给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带来一定障碍。

“反腐败国际合作,必须充分尊重国际法、人权、法治和各国主权,这是首要原则。”黄风表示,从这个角度讲,研究中心重点研究G20国家在引渡、遣返、资产追缴等方面的法律,寻找合作最大公约数,有助于帮助实务部门跨越国际合作中的法律障碍,从而更好地共同打击腐败。

根据设置,研究中心不属于国际组织或多边机制,不设秘书处或理事会。G20成员以及对此感兴趣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可自愿推荐专家、专业人士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助研究中心开展特定议题的研究。

“研究中心是一个开放的机构。”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王秀梅指出,研究中心将致力于云集国内国际众多追逃追赃方面的专家,从而为G20成员国开展务实合作、分享经验搭建起有利平台。

“研究中心还会致力于讲好各国的反腐败故事,特别是中国的反腐败故事。”王秀梅表示,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障碍,有的并非真实存在,而是由于误解所致,所以研究中心将会加强宣传和交流,努力消除这些所谓障碍,为深化国际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

前不久召开的G20杭州峰会,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等重要反腐败成果。这是中国抓住重大机遇,积极打造“原则、机制和行动”三位一体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格局的结果。

作为第一个面向G20成员国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的机构,研究中心不仅为G20成员国开展相关合作搭建了有利平台,将来还会为反腐败国际合作规则制定提供智力支持。

“三大重要反腐败成果中,《高级原则》是具体指导文件,《行动计划》是近期行动纲领,研究中心则放眼未来反腐败规则的制定。”黄风认为,研究中心作为实体研究机构,是“三位一体”合作格局中的重要一环,有助于将话语转化为规则,推动建立以国际追逃追赃务实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国际反腐败新秩序。

王秀梅解释道,在国际反腐败追逃追赃实践中,特别是《高级原则》、《行动计划》执行中,各国在引渡、司法协助、资产返还等方面会形成一定的经验,研究中心将会通过专题研究、学术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集各国专家之力探讨成果运用,形成经验草案,为全球善治贡献一份力量。

据介绍,G20各国愿意通过研究中心,为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援助。其中,腐败分子外逃主要目的国美、加、澳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积极支持与配合;金砖国家等发展中国家在追逃追赃方面有共同诉求,对研究中心充满期待。

为追逃追赃提供智力支持

研究中心成立后,除了将对深化国际合作、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产生积极意义外,还会对积极推进追逃追赃产生有益的推动作用。

“一个国家寻求国际反腐败合作的前提,是其自身具备相对完善的国内反腐机制。”黄风指出,研究中心除了研究他国法律和相关国际法外,还将重点研究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如何完善追逃追赃的相关内容,从而推动我国法律与国际社会的接轨,进一步消除在追逃追赃实践中的障碍。

除此之外,研究中心还将在追逃追赃重要案件中,向我国相关实务部门提供专业智力支持。

“境外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才是最有效的方式。”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张磊介绍,研究中心将会紧紧抓住国际合作这条主线,在追逃追赃个案中,为相关部门提供服务和咨询,比如帮助搜集其他国家需要审查的证据材料,告知需要走的法律程序,由中心专家担任专家证人,等等。(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