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通报 > 正文

关于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编辑:闫小兵 时间:2019年12月09日 16:59 浏览: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年初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和各单位与校党委签订的《廉政责任书》的要求,现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的有关规定(试行)》的9项内容和《廉政责任书》的内容。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实行四个结合:一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的内容相结合;二是与各院(部)级党组织书记向校党委进行党建述职评议情况相结合;三是与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所了解监督的情况相结合;四是与督查组在督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所检查了解的情况相结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领导要重视考核工作,认真对照以上考核内容,逐项做好自查工作。在自查中,要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实事求是的找出存在的问题与差距,对没有进行或没有做到的要说明原因。

(二)各单位、部门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形成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次数、内容,以院(部)级党委会记录为准)。

2.《廉政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4.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及对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情况(要写出具体次数)。

5.领导班子及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是否有纪律处分、约谈、函询等)。

6.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年度述职述廉情况。

7.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院(部)党政联席会议、院(处)务公开及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情况(要写出具体次数)。

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和特色及其他方面需要报告的情况。

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以书面形式请于12月25日前报纪委办公室(行政楼105室)。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