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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知

编辑:闫小兵 时间:2018年06月20日 15:02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已于2018年3月2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颁布实施。为了使党员干部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学校决定在党员干部和相关教职工中组织学习《监察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范围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干部、管理人员和相关决策议事机构成员。

二、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抓好学习贯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监察法》的重要意义,抓好本单位相关人员的学习宣传,真正做到使《监察法》入脑入心,学以致用。

2.要灵活多样,深入学习,做到监察对象全覆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对《监察法》的学习贯彻,确保将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3.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年终校纪委将组织开展《监察法》知识的答题活动,检验学习效果。

为了便于组织学习,校纪委办、监察处统一提供《监察法》原文和学习问答等材料,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派人到纪委办、监察处(22-8楼116室)领取。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