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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编辑:闫小兵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4:38 浏览:

 

校属各单位、部门:

   12月8日,学校下发了《关于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为了进一步督促各单位、部门在自查工作中查缺补漏,做好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梳理总结,学校决定由校纪委委员、组织部、党政办、宣传部负责人组成督查组,于12月15日对各单位、部门的自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为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的有关规定(试行)》的9项内容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2.贯彻落实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履行情况。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改进工作作风情况。4.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及对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情况。5.领导班子及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6.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年度述职述廉情况。7.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院(部)党政联席会议、院(处)务公开及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情况。8.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情况。9.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和特色及其他方面需要及时报告的情况。)

    督查分组如下:

序号

督查组成员

督查单位(部门)

1

朱君强  徐焕章

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审计处、图书馆、发展规划处、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机电工程学院

2

郑卫东  张茂林

后勤管理处(集团)、招生就业工作处、研究生部、2011协同创新中心、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艺术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3

马莉萍  王 志

校工会、校医院、档案馆、资产经营公司纺织与材料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体育部

4

杨恩科    王雅慧

          黄海峙

党委统战部、保卫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计算机科学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5

冯 林   孙晓宁

党委组织部、基建处、校团委、教务处、人事处、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6

宁立功   胡西民

财务处、科技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工程训练中心、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督查相关要求:

1.每组第一人为组长。各组要做好督查工作留痕,下周一将书面督促检查情况交纪委办、监察处。

2.第2、3督查成员由郑卫东负责召集,于12月15日(周五)早上8:00在金花校区校工会办公室集中。第1、4、5、6督查成员由冯林负责召集,于12月15日(周五)早上9:30在临潼校区22-8楼220会议室集中。

                

           

 纪委办、监察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