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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意见》测试答题活动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1年09月13日 00:00 浏览:

各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
今年七月,校纪委转发了《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为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与贯彻执行《意见》精神,现就组织开展学习《意见》测试答题活动安排如下:
一、测试目的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很强。对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次组织开展学习测试答题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与贯彻执行《意见》精神,提高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筑牢思想防线,保持干部清廉,促进学校发展。
二、测试对象 这次参加学习测试答题活动的人员范围为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测试形式
测试采取开卷形式,测试题分为填空题(30分)、简答题(40分)、论述题(30分)三种,满分100分。
四、几点要求
1. 这次学习测试答题活动以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本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范围内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答题活动。《组织开展学习测试答题活动的通知》以及《测试题》公布在校园网办公系统与纪委监察处网站“工作动态”栏目。
2. 各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要重视这次答题活动,认真做好测试和阅卷工作,把答题活动作为一次专项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和重要的廉政教育活动,并将答题成绩作为考核干部参加廉政教育的内容之一。
3. 各位领导干部首先要认真学好文件,尤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内容,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以《意见》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 各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于10月14日之前将测试成绩报纪委办监察处或电子邮箱jianchuchu@xpu.edu.cn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