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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称评审中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6年09月30日 00:00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6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学校各级组织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促进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工作以及维护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逐步做到了有序、规范、高效。为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职称评审工作是一项涉及到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因此,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和有关规定,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二、遵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和纪律,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各单位要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从大局出发,严格遵守职称工作纪律,正确对待评审结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1.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引导、管理、协调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将单位审核及公开展示环节落到实处,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真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现象。

2.各单位要加强引导广大教职工注重日常成果积累、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和述职答辩,形成积极规范的良好工作氛围。

3.严禁申报人在职称评审期间向评审专家、教授递送评审材料等现象发生。

4.实行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制度。各级评审结果需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

监察处和人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各级评审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职称评审期间,开通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62779046(监察处)

62779064(人事处)

电子邮箱:shizike@xpu.edu.cn

 

                西安工程大学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